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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一家网吧的负责人向本报投诉:“赛罕区文化市场办通知我们到呼和浩特市文化局机关事务中心购买灯笼,正月十五要统一挂出来。我的朋友去询问,发现灯笼的价格从最初通知的每对360元涨到了420元。我觉得这些灯笼不值那么多钱!”随后,呼和浩特市各个区的多名网吧业主也向本报反映了同一问题。
记者随后到呼和浩特市文化局机关事务中心进行采访时,看到中心一楼大厅摆放着很多工艺灯笼,几名工作人员正在往外搬运,很多灯笼上都写着“XX网吧”的字样。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情况,他说:“你选好灯笼以后,我可以在灯笼上写上网吧的名字,但是要先到里面交钱。”随后,记者在一楼大厅东侧最里面的一间办公室里看到,有两个人正在交钱拿收据。这里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市每家网吧最少买两个灯笼,价格为420元。原来价格360元的灯笼质量不好……各区文化市场办检查的时候,各家网吧都要出示买灯笼的收据。前两天,一家网吧因为只买了一个灯笼被查了,最后补买了一个。”
记者离开呼和浩特市文化局机关事务中心时,发现大楼外墙上贴有出售制作工艺灯笼的广告,记者随后拨打了广告上注明的商家的电话,接电话的一位女士说:“呼和浩特市文化局机关事务中心卖的灯笼都是我们的,如果私人购买可以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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